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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提高会员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经营,加强企业管理,防范风险,让企业在政策红利下,能够抓住机遇、应享尽享财税优惠政策,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在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庭大酒店举办了三期《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经营的培训》。培训主要为三大块内容:1、《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详细讲解;2、《财政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40号》文件解读;3、行业规范经营和税收具体操作办法指导。


       5月20日协会召开了第一期培训,由协会副会长、理事单位负责人和会计参加。本期培训特邀宁波市商务局卫新民处长、宁波市税务局汪卫星处长参加。培训由忻红兵会长主持。


       第一项议程:卫新民处长对《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卫处长表示市协会及重点回收企业多次参加相关会议对该条例的制定提供了诸多宝贵意见,经过反复推敲修改,该条例于2021年12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项议程:市税务局汪卫星处长讲解了国家出台的财政40号公告,其目的意义就是为了解决再生资源行业历年来存在的回收企业无法收取到进项税票而出现的高税负、无票经营、偷逃税现象,通过制度设计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合规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负困难,给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营造了一个有利于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环境。

       第三项议程:忻红兵会长对行业规范经营和税收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从公告实施对象、公告内容、行业税收政策的目的和意义、我们宁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行业怎么做(规范)、税收解释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我们行业从业人员要改变思维,树立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缴税光荣、为国贡献思想,以我们实际行动改变人们和社会对我们行业的印象。


        7月12日协会召开了第二期培训,由江北区会员企业负责人和会计参加。本次培训特邀宁波市商务局卫新民处长、江北区商务局倪佳文副局长、金玮科长、宁波市公安局陈甲参加。本期培训由倪佳文局长主持。第一项议程:倪佳文局长强调了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第二项议程:卫新民处长对《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第三项议程:市公安局陈甲布置了行业治安管理要求相关工作。第四项议程:忻红兵会长对《财政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40号》文件进行了解读及对行业规范经营和税收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指导。


       7月15日协会召开了第三期培训,由海曙区会员企业负责人和会计参加。本期培训特邀宁波市商务局卫新民处长、宁波市公安局蔡世军大队长、海曙区商务局孙必峰科长参加。本期培训由忻红兵会长主持。第一项议程:蔡世军大队长从公安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回收企业应当始终重视安全生产、登记备案,合法合规经营,禁止收售违法所得废旧物资。第二项议程:忻红兵会长对《财政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40号》文件进行了解读及对行业规范经营和税收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指导。第三项议程:卫新民处长对《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


       培训结束后,大家交流了各自的意见与看法,纷纷表示这是一次很有必要的、干货满满的培训,对自身企业的经营都有了新的认识和帮助。与会领导嘉宾对协会精心安排的本次培训班表示十分肯定,赞赏了协会在发挥行业自律建设,规范约束行业行为,提高整体行业素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高温酷暑,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条件下,会员们还能坚持参加培训,体现了我们行业会员的凝聚力。最后,参会会员们还就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务方面存在的疑惑与几位领导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现场气氛非常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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