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再生协(2021)6号
关于表决通过调整会费标准的通告
各会员单位:
经2021年3月23日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第五届一次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应到会员企业282家,实到217家,其中同意168票、不同意36票、弃权13票。按照章程规定,通过《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费调整方案》。调整后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单位:6000元;
理事单位:3000元;
生产性回收企业:2000元;
生活性回收企业:1000元。
此标准从二0二二年一月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2021年3月30日
报:宁波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