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第五届
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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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由本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第四届理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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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员大会选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30名,监事3名,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由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讨论、并征求多方面意见酝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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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选举时,须有应到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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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选举采用等额一次性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但另选他人必须是本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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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选举过程中遇到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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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协会四届十一次理事会、监事会通过后,提交五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