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再生协(2019)1号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市再生协会理事单位、直属会员单位:
为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组的检查,按照宁波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市再生协会将对全市再生资源企业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直属会员单位应起表率作用,不但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宣传工作,还应对本单位职工实施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内容详见附件二。各区县(市)协会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对当地再生资源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实施纠正。
二、全市所有再生资源企业,都必须积极参加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攻坚战中来,要做到企业一个不漏,教育一人不缺,时间一天不少,让全市人民都知道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三、宣传方式可采取多样化,如悬挂横幅、滚动式电子字幕、室内外电子屏幕、易拉宝等。各企业应将宣传情况以图片形式留存。
四、宣传内容,按照本通知附件一统一口径要求规范使用,不得擅自随意采用。
五、宣传教育工作从一月份开始至四月份结束。各区县(市)协会,应及时将宣传教育工作相关材料收集上报。
六、市再生协会在近期将对全市再生资源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实时将督查情况上报宁波市公安局处。
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