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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散乱污”!“打赢蓝天保卫战”将动用约1.8万人!
发布时间:[2019/2/1] 浏览次数:1069

清理“散乱污”!“打赢蓝天保卫战”将动用约1.8万人!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中央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全国性举措。可令人意外的是,如今这一行动却让废塑料业大整合紧急刹车,不少企业因缺少或者闲置废气设备,而导致企业陷入到暂时的停滞。

珠三角地区

广东省

广东省于2018年5月7日印发了《广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一企一策”方案,此外,广东还提出了“百园”循环化改造、VOCs减量替代、VOCs排放电子化台账等方案,具体如下: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将涉VOCs排放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实施建设项目VOCs减量替代:制定广东省VOCs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管理相关办法。各城市建成区严格限制建设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


•推广应用低VOCs原辅材料:出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分解落实VOCs减排重点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省重点监管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市重点监管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任务。


•检查审核VOCs治理成效:逐年滚动开展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的抽查审核。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建立重点工业企业VOCs排放电子化台账:各地市要建立本辖区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将VOCs排放量10吨/年以上的企业列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


•完善VOCs防治政策标准体系:制定广东省低VOCs产品目录,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出台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建立VOCs排放量核算体系。


•加强恶臭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广东省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城市重点加强对石化、化工园区及居民投诉集中的热点地区的恶臭污染排查和防控,通过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加强监管等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


广东对大气污染的治理那是相当严格!

除了对企业的整治,

还发布了对货车停运措施!

从2019年2月1日零时起,广东省禅城区澜石片区禁限货车通行措施将调整为:佛山大道禁限货车通行措施不变,即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5吨)以上货车通行。


禅城交警表示,2019年2月1日至28日为宣传教育期,对闯禁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 2019年3月1日起,闯禁的货车司机将被依法扣3分、罚200元


长江中上游

湖北省

湖北省于2018年10月27日印发了《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此外还提出了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等方案计划,具体如下:


•优化产业布局: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一公里外的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必须进园区,全省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以及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积极推进6市1区老工业区151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各市州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产。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实施《湖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重点抓好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及重点支持园区建设,积极支持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


•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臭氧容易超标的城市和石化、化工园区2020年底前形成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能力,加强企业VOCs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


湖南省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6月18日印发了《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加强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工业园区在2019年底前完成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建设;积极推行电子电器、汽车、钢铁、制革、纺织等产业链条完备、集群发展特色突出的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


•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建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其余省市,如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颁布出台的计划与国务院“三年计划”大体一致。

VOCs监测方面

河北省、山东省都提出要在传输通道城市,广西提出将在臭氧污染严重的城市开展监测。


此外,河北省内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气排放工业企业(含VOCs排放重点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山东省则要求在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VOCs监测指标。


陕西省提出要在重点区域各城市和其他臭氧污染严重的城市,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山西省则提出在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方面深化技术研发。


VOCs专项整治方面:

•河北省提出要建立全省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清单,各市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基础数据和过程管理动态档案,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采用可稳定达标的废气处理工艺,并在2019年底前,全省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


•山东省提出要开展焚烧行业VOCs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VOCs污染排放调查。加大VOCs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此外,还将委托第三方针对VOCs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


•山西省提出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


•陕西省要求关中地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今日”有话说:

以上即为各省市出台的“三年行动计划”中对于园区治理以及VOCs管控的相对有特色的政策要求。


相信大家也已经看到了,环保已经深入人心,许多人对环保与经济的关系也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知。


现在的环保,是为了经济更好更高质量发展,那些高污染的企业和行业,在中国是没有未来的,只有转型升级,顺应趋势,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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