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于2018年5月7日印发了《广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一企一策”方案,此外,广东还提出了“百园”循环化改造、VOCs减量替代、VOCs排放电子化台账等方案,具体如下: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将涉VOCs排放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实施建设项目VOCs减量替代:制定广东省VOCs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管理相关办法。各城市建成区严格限制建设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
•推广应用低VOCs原辅材料:出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分解落实VOCs减排重点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省重点监管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市重点监管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任务。
•检查审核VOCs治理成效:逐年滚动开展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的抽查审核。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建立重点工业企业VOCs排放电子化台账:各地市要建立本辖区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将VOCs排放量10吨/年以上的企业列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
•完善VOCs防治政策标准体系:制定广东省低VOCs产品目录,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出台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建立VOCs排放量核算体系。
•加强恶臭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广东省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城市重点加强对石化、化工园区及居民投诉集中的热点地区的恶臭污染排查和防控,通过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加强监管等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