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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编辑时间:2018-08-10

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四届七次理事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下午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会长忻红兵主持,全体理事听取了忻红兵会长传达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宁波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文件以及宁波市供销社关于《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主要精神讲解;协会秘书处陈重阳传达市政府、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会议的精神;听取了朱爱富秘书长所作的协会章程修改说明。全体理事经过了认真讨论,同意我协会按上级要求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的各项工作。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将努力促进协会更加规范发展。一致通过了对章程的修改稿。理事会议决定不再另行召开会员大会,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安排一次通讯式的会员意见征询,让全体会员审议新章程,在获得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同意通过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忻红兵会长在会上通报了海曙区供销社决定成立海曙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情况。各位理事充分讨论后认为:(一)海曙区供销社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发起成立行业协会是与中央省市党委关于协会与政府脱钩精神是相违背的,海曙区供销社的做法是错误的。(二)原海曙区回收企业已在2003年加入了市协会,原鄞西片回收企业也在2016年市政府作出区域调整时也加入了市协会,重复建立协会只能对海曙区回收企业带来资金、精力和管理上新的负担和压力,对企业发展不利。(三)海曙区协会如果成立对市协会将带来直接冲击,会致使市协会依托基础缺失,直至无法正常运作和生存,这样对全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和有序管理带来重大影响。理事会一致认为:海曙区成立行业协会无此必要且弊大于利,市协会不予支持。会议决定:现海曙区的理事和副会长单位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予以反对,不参与;同时做好海曙区所有回收企业的解释说明工作。理事会委托市协会领导可以在适当时候向上级相关部门和市、区政府领导进行情况汇报和投诉,争取上级政府支持。

 

 

                               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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