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三届八次理事会在韩国召开
10月24日至26日,协会秘书处组织协会理事赴韩国对当地再生资源行业进行考察并召开了协会三届八次理事会议。参会理事认真审议了协会秘书处起草的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的选举办法和调整协会会费标准草案,基本达成了以下共识:(一)增加理事会和副会长人选;(二)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采取自荐推荐方法,理事人选经秘书处审议后,由会员大会表决决定;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人选经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定后由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三)会费缴纳标准从二〇一五年起调整如下:生产性会员企业2千元、生活性会员企业1千元(暂缓执行);理事3千元-5千元、副会长6千元-1万元、会长2万元。